四大队,秦和珍任指导员。1940年1月,秦和珍任中共金乡县委书记。1941年3月,秦和珍调任湖西地委秘书长,后又调任金(乡)巨(野)办事处主任、金巨县县长兼县大队长。解放战争时期,秦和珍同志先后担任冀鲁豫行署第七专署副专员、专员兼第二军分区战勤指挥部司令员,冀鲁豫区战勤总指挥部副司令、中共冀鲁豫区泰西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等职。1952年8月至1966年,秦和珍先后任山东分局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厅长、组织部长、山东省委委员、山东省委组织部长、省委常委、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兼组织部长等职。1977年1月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后兼任省革委副主任、山东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全面主持省政府日常工作。
1983年4月,秦和珍当选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努力加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建设,特别是为省人大常委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倾注了大量精力和心血,为全省的人大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