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国务院《信访条例》,热情接待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开展民情恳谈,收集整理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服务。
四、宣传教育群众,理顺群众情绪,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五、联合接待群众来访,组织乡镇党政领导值班接访,包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六、协调处理上级交办事项,按时上报结果。
七、综合协调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八、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