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进我县城市绿地养护管理的市场化进程,加快城市绿化事业改革步伐,通过对绿地养护管理方式的改革,达到“管养分离”的目标,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变条块管理为综合管理、变政府包揽为市场运作;通过招标发包方式,建立和实施以城市主要道路为载体的绿地养护制度,达到养护效率、养护质量和城市绿化整体水平的提高。结合我县绿地管理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转换绿地养护管理机制为内容,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率为目标,实现“管养分离”;完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我县绿化养护管理改革,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高效、灵活、开放、竞争的绿化养护管理模式;努力实现绿地养护低成本和高效益,最大限度地提高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企分开、管养分离”原则,逐步构建起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社会化监督、市场化作业的城市绿地养护管理体系,采取“统一招标、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道路绿地养护管理的招标,推动我县园林事业全面改革。
三、具体内容
(一)改革绿地养护管理体制。
实行绿地养护管理“管养分离”,对绿地养护进行市场运作。打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行业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园、节点广场等公共绿地养护实行社会公开招投标,通过招标发包方式选择作业单位,实行合同管理;强化管理层的行业指导和市场监督管理,转变职能,使用经济手段,建立严格的督察、考核奖惩制度,采取专业检查和社会监督、业务巡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等方式,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园林绿化整体管理水平。
(二)改革人事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
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园林绿化管理局所属的养护公司进行改革。大都市养护公司、文峰养护公司、金源养护公司作为三个作业实体,参加绿地养护管理的内部招投标和社会招投标,按照市场运作方式承担全县道路行道树及部分路段的道路绿地养护管理,形成竞争机制;打破干部工人身份,实行聘任制,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竞聘上岗;改变原工资发放方式,变县财政按人头统一发放为作业实体根据职工工作绩效发放,按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定额、定员标准核定、核足工作量,完成任务核发养护管理经费。
(三)改革养护费用拨付方法。
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变人头经费为养护经费。按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园林绿化行业定员标准核定工作量及养护管理费用。对招标路段道路绿地的养护管理费用,每月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经园林局养护管理科初审,报县财政审核后,拨付中标单位。
四、实施办法
(一)核足工作量,实行内部招投标,形成竞争机制。
按照建设部《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员实行标准》和省建设厅有关定额,将全县交付园林局管理的42.21万平方米的城市公共绿地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投标。一标段负责迎宾大道(收费站至老万福河)、诚信广场(收费站南北两侧)、大三角(金山街与奎星路交界处)、金山街北段隔离带、小三角绿地(金山街与老105交界处)、金山街与金珠路东北角、财政局家属院、政府院,面积142735平方米。二标段负责奎星路(老105至金城路)计生局门前、谐和园(奎星路与文峰路东北角)、礼邦苑(奎星路与文峰路西北角)、奎星路与金珠路东北角、东南角、奎星路与金珠路西北角、金桥矿(奎星路与崇文大道西北角)蒜都广场(西外环与文峰路西路交叉路口)崇文大道(西大街至东外环)、文峰路八米绿地(金山街至奎星路北)、文峰路东路绿化带(奎星路至东外环)、金宝亭广场(文峰路与西大街交界西北)、西大街与文峰路交界西南处、金石广场(文化路与文峰路东北角)、四平苑(文化路与文峰咱西南角)、宇和园对过、南店子(金城路与南店子街东北角),面积159365平方米。三标段负责奎星湖公园绿地养护面积120000平方米。实行内部招标承包管理,形成竞争机制,多劳多得。将养护管理人员工资分成基本工资和效能工资两部分进行考核,与绩效挂钩,奖勤罚懒。
(二)养护经费的核定及拨付。
承包养护经费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每月承包金额为实际的养护面积乘以中标单价(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管护面积的增减,以实际绿地养护面积为结算标准)。月终结算。
(三)合同承包期限。
本合同承包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若继续对外承包,同等条件下局下属公司优先。下属公司若继续承包,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局养护管理科提出申请。
(四)强化监管。
局养护科对对下属公司所涉及工作有监督权、管理权;依据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定期对养护工作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时现场考评打分;依据检查考核评比结果,并与管护承包经费挂钩。
(五)创新机制。
对于新建绿化工程,一般在招标时,涵盖3年养护期,特殊情况,面向市场对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