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3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重阳节,也是我省第二十五个老人节。根据省、市的部署要求和我县工作安排,确定在今年9月23日至10月23日开展“敬老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目标,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法规,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新时期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与文化氛围。组织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让广大老年人更好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今年“敬老月”活动主题:“关爱老人,构建和谐”,活动时间:2012年9月23日至10月23日。
三、活动内容
(一)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大走访活动。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通过不同形式,对老年群体进行节日慰问。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结对帮扶、助老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部门领导同志要主动带头,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深入乡镇、村庄,走进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涉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倾听意见、体察民情、排忧解难。要特别解决好贫困、失能、残疾、空巢、高龄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营造敬老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在全社会开展以“感恩父母、孝敬老人”为主题的感恩实践活动,由机关干部带头,引导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为父母长辈尽孝心,为社会老人献爱心,形成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的新风尚。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举行通报会、座谈会、敬老宴等,向老干部、退休老同志通报工作情况和工作打算,让他们感受到政治上的尊重和思想上的关心。群团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义诊、义演和保健、维权咨询以及家政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为老龄事业、为老年人捐资捐物,开展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活动,推动孝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
(三)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活动。全面落实《济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不断提高优待标准和范围,保证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采取政府督查、人大政协视察、媒体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推动各项老年法规政策全面落实。公安、司法、信访、老龄等部门要重视涉老案件的处理和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严密防范并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老年司法救助和老年法律援助,及时给予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照顾。组织法律咨询进社区、进农村,广泛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各级老年人优待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对弃老、虐老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四)广泛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今年“敬老月”老年文体活动的重心放在基层。要结合重阳节、国庆节等节庆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创新。充分发挥涉老组织、文化单位作用,组织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依托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和老年群众组织,开展乡村、社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大力开展老龄宣传活动。要重点做好当前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政策法规、敬老文化、我县老龄事业的发展成就和社会各界孝老爱亲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热心老年公益事业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宣传。积极整合媒体资源,精心组织策划,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社会氛围,推出一批立意深、影响大的宣传报道。不断改进和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和手段,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切实把各方面力量组织动员起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参与到“敬老月”活动中去。
(二)突出主题,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明确活动主旨和工作重点,组织好本部门活动开展。活动实施过程中,要突出主题,创新形式。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解决实际困难。
(三)加强指导,及时总结。各级老龄部门要加强对活动开展的指导,确保“敬老月”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既隆重热烈,又高效节俭。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企业,要全面掌握“敬老月”活动的进展情况。活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情况要及时上报县老龄办(jinxianglaolingban@163.com)。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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