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由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主办,金乡县人民政府承办的首届中国诚信文化节在金乡隆重开幕。在开幕式上,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授予金乡县“中国诚信之乡”称号。“诚信之乡”的美誉并非幸致,不仅有现代金乡人的不懈努力,更有古代金乡人高风义行的历史传承。说起古代人,最著名的就是范式及其“鸡黍之约”了。
京师,上书表式行状,三府并辟,不应。
举州茂才,四迁荆州刺史。友人南阳孔嵩,家贫亲老,乃变名姓,佣为新野县阿里街卒。式行部到新野,而县选嵩为导骑迎式。式见而识之,呼嵩,把臂谓曰:“子非孔仲山邪?”对之叹息,语及平生,曰:“昔与子俱曳长裾,游息帝学。吾蒙国恩,致位牧伯,而子怀道隐身,处于卒伍,不亦惜乎!”嵩曰:“侯嬴长守于贱业,晨门肆志于抱关。子欲居九夷,不患其陋。贫者士之宜,岂为鄙哉!”式敕县代嵩,嵩以为先佣未竟,不肯去。
嵩在阿里,正身厉行,街中子弟,皆服其训化,遂辟公府。之京师,道宿下亭,盗共窃其马,寻问知其嵩也,乃相责让曰:“孔仲山善士,岂宜侵盗乎!”于是送马谢之。嵩官至南海太守。
式后迁庐江太守,有威名,卒于官。
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沈渊修《金乡县志》(后均作《沈志》)、清同治元年(1862年)李垒修《金乡县志略》(后均作《李志》)、清宣统元年(1909年)章文华、官擢午修《嘉祥县志》均载该文,但个别字有误,如把范巨卿的“卿”写作“鄉”,当是抄书者笔误。
此传的前两段即为“鸡黍之约”的由来。“鸡黍”一词最早出处见于《论语·微子》:“丈人……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古代北方人的饮食习惯主要以谷物为主,黍为其一。黍也叫黄米、黄糯,多磨粉为糕,也可酿酒。故“鸡黍”之膳不仅可炊黍为食,而且还可酿酒为饮。杀鸡更是款待贵客之道。农人养鸡多为下蛋,既可食用增加营养,也可出售补贴家用。所以鸡对农桑之家具有重要意义,极少宰杀。后来“鸡黍”便意为款待客人的菜和饭。唐代诗人孟浩然有名作《过故人庄》:“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鸡黍之约”没有作为关键词出现在《范式传》中,但已隐含于文本:张劭“具以白母,请设馔以候之”,其母先迟疑后作答“当为尔酝酒”,见面之后又强调“升堂拜饮,尽欢而别”。“设馔”联想为宰鸡,“酝酒”联想为黍酒,这样,在文人士子的文化解读中,就完成了由“死生之交”到“鸡黍之约”的转换。从此,“鸡黍”二字就成为范张死生之交的标志,经过历代演绎而不断出现在各种文体之中。
唐代唐彦谦《道中逢故人》诗:“良会若同鸡黍约,暂时不放酒杯空。”宋代苏轼《送沈逵赴广南》:“君归赴我鸡黍约,买田筑室从今始。”唐代高适《赠别王七十管记》:“款曲鸡黍期,酸辛别离袂。”清朝吴蔚光《琐窗寒·暮秋》词:“待小春,开了山梅,重寻鸡黍约。”这些诗词中巧用典故“鸡黍约”“鸡黍期”,增添了深情韵味。元代宫天挺有杂剧《死生交范张鸡黍》(注:见《元曲选》,在《宝文堂书目》中作《范张鸡黍死生交》,《曲海总目提要》则简化为《范张鸡黍》),明代冯梦龙的小说集《喻世名言》有《范巨卿鸡黍生死交》,更使“鸡黍之约”深入民间。再后,日本小说家上田秋成(1734—1809年)根据冯梦龙的《范巨卿鸡黍生死交》改编为《菊花之约》,将诚信之种播至异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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