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园林动态 公示公告 机构设置 党务公开 党建工作 政策法规 规划建设  
首页
> 部门网站 > 县园林局 > 机构设置
园林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4-10-2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园林管理局 字号:[ ]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及省、市县绿化管理办法;

  二、加强对城市公园、广场、绿地、道路绿化、节点、路口等公共绿化苗木、设施的管理与监察巡护;

  三、负责落实执行城市绿线管制暨“绿色图章”制度,根据授权查处和制止侵占公共绿地、绿化建设用地和破坏城市绿化建设的行为;

  四、负责办理城市社会庭院绿化建设许可证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对无证规划设计、建设和施工的,根据授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

  五、根据授权负责对擅自占压挖掘绿地、改变绿地性质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六、负责对古树名木的挂牌、建档、保护;

  七、认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电话:0537-8719949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  浏览器IE6以上版本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