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乡 县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文 件
金安监字〔2014〕 3号
县局各中队(分局)、各镇街安监站、园区环安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金乡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乡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260号令),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总体部署和省安监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鲁安监发〔2014〕6号)及《济宁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执法检查,推动监管范围内行业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监管范围内行业企业为主要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突出两个重点:即突出《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五个方面责任为重点;突出证照证书、管理台账和记录、档案、现场等能够反映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的安全管理情况为重点。
(一)组织机构保障责任方面: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总监设置情况;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情况等。
(二)规章制度保障责任方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和考核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三)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方面: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存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四)管理保障责任方面: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承包、租赁安全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申报、检测、评价以及职业健康查体情况;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情况;劳务派遣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等。
(五)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方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修订、演练和备案情况;应急救援组织建立情况;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配备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级检查原则,县局和各镇街安监站、园区环安局负责本级直接监管范围内企业的执法检查;县局适时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采取“四不两直”、联合执法、异地执法、聘请专家、购买第三方中介服务等方式,实施执法检查。
五、时间步骤
从现在开始,到2014年6月30日结束。
(一)企业自查阶段(1月28日—2月18日)
由各企业组织自查,自查的覆盖面要达到百分之百,自查结束后,镇街、园区所属企业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镇街安监站、园区环安局进行汇总,并于2月18日之前向县局书面报告企业自查情况。县局直接监管企业于2月17日之前,将自查整改情况直接报县局相关监察执法科室。
(二)县、镇街(园区)集中执法检查阶段(2月18日—5月31日)
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县局和镇街安监站(园区环安局)组成检查组,深入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百分之百。同时,县局将对镇街安监站(园区环安局)监管企业进行抽查。
(三)互查交流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县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镇街安监站、园区环安局开展异地执法活动。通过各中队开展执法互查活动,交流执法经验,共促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的提高。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这次执法检查,是2014年省、市、县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县局成立党组书记、局长耿清瑞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许中华、大队长张亚芹同志任副组长、李目庆、陈津、姜开勇、杨德国同志为成员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信息科,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各镇街、园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有机结合日常各项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上级各类检查、督查等部署安排,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月份执法计划和企业检查方案,要参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表》(见附件1),区分不同企业规模、行业性质、管理基础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执法检查内容,确保执法检查不走过场。
(二)加强沟通,严格执法。要加强执法队伍与业务科室之间的横向联系以及上下级之间的纵向沟通,做到统筹安排、合理搭配。要深入企业、深入现场,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重,不仅要严格查找问题,还要注重告知企业如何整改。要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没有按照省政府260号令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然存在问题或隐患的,要依照省政府260号令的规定,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对逾期不整改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严肃纠正。要规范建立执法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检查情况、登记安全隐患,实现“一企一档”。执法检查档案应当包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表》、执法文书、有关证据材料等相关资料。
(三)强化宣传,巩固成果。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合理利用新闻媒体曝光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让政府、企业、媒体共同参与并配合做好这次执法检查。要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宣传省政府260号令,特别是要让企业主要负责人真清楚、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及时依法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进行复查,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监督企业落实整改前的防范措施;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有关企业,以及已经整治但可能死灰复燃的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直至停产整顿。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严格、隐患整改不认真的企业,要依法采取必要行政处罚手段督促落实,不断巩固执法检查成果。
(四)建立制度,加强督导。一是建立月报表制度。县局各中队(分局)、各镇街、园区应于每月1日前,将本级上月执法检查情况以报表形式(见附件2)上报县局。二是建立定期统计分析和通报制度。县局将定期统计、分析执法检查情况,查找薄弱环节,统筹安排下一步检查任务,并定期通报各镇街、园区县执法检查开展情况。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执法检查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典型处罚案件等,要形成工作信息并报送县局,县局将通过简报的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四是建立不定期督导制度。县局将不定期督导各镇街、园区工作进展情况,重点督导宣传发动情况、月度执法计划执行情况、执法检查档案建立情况、执法文书制作和处罚落实情况等内容。五是建立举报直查制度。对检查期间受理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方面的典型举报,县局将加大核查力度,直接对举报进行核查。
活动结束后,县局各中队(分局)、镇街安监站、园区环安局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总结要做到有情况、有问题、有数据、有分析、有措施。并于7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县局综合信息科。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表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统计表
3.县监察大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