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园林局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园林绿化进行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进行受理处理。
二、严格执行绿线管制及“绿色图章”制度。
(一)对新区开发及旧区改造项目,严把规划审批关,严格执行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二)严格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监管,确保按规划实施,保证绿地率。
(三)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综合验收,对绿化用地进行核实。
(四)对小区内的绿化日常养护进行技术指导。
(五)对各单位和居民举报的有关破坏绿化及设施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处理。
金乡县园林管理局
2015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