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上网成瘾多次盗窃
父亲一心送儿进监牢
儿子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因其是未成年人为其指定辩护,当承办律师和其父亲取得联系后,父亲却反复表示“我们不需要律师”。一般案件当孩子犯了罪,家里人都急着为孩子聘请律师,可老王面对无偿服务的法律援助律师却反复说“我们不需要律师”,这是为什么呢,世上哪有如此狠心的父亲?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
指定辩护,却遭拒绝
2014年2月28日,金乡县公安局的办案民警送来一份指定辩护通知书,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未成年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并留下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父亲的电话。承办律师接案后,按照程序和王某的父亲老王取得了联系,在表明身份后,老王却反复说“我们不需要律师”,承办律师很是不解,又耐心向老王解释,我们是法律援助律师,是免费为王某提供法律服务的,可是老王仍然坚持不需要律师。
见到老王,得知真相
直到该案进入审判阶段,接到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书后,承办律师再次尝试联系老王,老王同意到中心来。王某父子来的那天雨下的很大,老王从小患小儿麻痹症靠一根拐杖支撑身体,带着老式的草帽、披着用旧凉席改制的雨披,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唯一的一把雨伞却留给了儿子。这也不像是一位狠心的父亲。一番交谈后,承办律师了解到王某的盗窃对象都是其邻居,律师问老王能否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时,老王突然提出让王某回避一下,在王某回避后,老王向承办律师吐露了自己的心声。原来,王某几个月大的时候,王某的母亲因聋哑残疾走失,老王靠维修缝纫机一人将王某抚养成人,谁知王某不争气,小学毕业后辍学在家,后来染上了网瘾,经常偷盗邻居家的钱财,在一次偷盗邻居家门口停放的摩托三轮车上的手提包后,老王痛下决心,将儿子送进了派出所。老王说:“他平时偷人家的钱,也有邻居向我提起,我知道是他干的,邻居们同情俺爷俩,不想追究,可是作为父亲,我不能看着孩子这样下去,我想让他进去蹲个一年半载的,也好戒掉他的网瘾”,随后老王又特别强调 “你们不能让他蹲长了,蹲长了我也不愿意,政府必须得管好网吧,这些黑网吧随便允许未成年人上网,还赊账,他们的责任更大”。听了老王的一席话,承办律师心里的疑惑才找到了答案,理解了这位父亲的苦心,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父子二人离开的时候,雨依然下得很大,父亲让王某钻进自制的铁皮三轮车棚里,而自己淋着雨驾车离去,看着雨中的老王,承办律师心里很是酸楚,深深体会到了这位父亲的辛酸和无奈,一定得好好帮帮他。
律师帮助,了其心愿
了解了老王的想法后,承办律师及时和主审法官进行了沟通,在做好辩护工作的同时,更主要的是要让王某通过这件事受到教育,要感化他、挽救他,使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替父亲撑起这个家。在这一点上,律师和法官达成了共识,主审法官也很能理解这位父亲。如果如老王所愿,判王某实刑,也不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根据王某的盗窃行为,虽然盗窃三次,但是每次数额不大,三次加起来才一千余元,况且其还具有未成年人、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等诸多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因此考虑再三,辩护人还是做出了判处缓刑的量刑建议。但是,这样又怕王某不思悔改,很难戒除网瘾。通过和王某交谈得知,王某因取保候审对自己的盗窃行为很不以为然,但是对于判实刑进监狱很是害怕。承办律师将这一情况及时与主审法官进行了沟通,并且适时对王某进行了说服教育。
最终,法院考虑本案的特殊性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本着感化、教育、挽救的目的,对王某做出了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以及禁止被告人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出入网吧的判决。王某某接到儿子的判决,很是满意,不停地向主审法官和承办律师说着感谢“我想都没想到有这样的判决结果,不光教育挽救了孩子,还能让他不敢去上网”。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上网成瘾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做好辩护工作的同时,承办律师注重了对被告人的说服教育和与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的了解与沟通,并及时将这些信息反馈给法官,使法与情交融,使《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到了实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另外,透过该案,老王反复念叨的一句话“政府必须得管好网吧,这些黑网吧随便允许未成年人上网,还赊账,他们的责任更大”。这句话也在拷问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及黑心网吧的良心,在此,承办律师向社会呼吁,希望监管部门负起监管职责,更希望黑心网吧的老板们不要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毁了一个孩子的一生,坚决禁止未成年人出入网吧!
(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沙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