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把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作为干部的重点工作任务来完成,形成干部包所负责制,要求工作人员上门宣传、上门征缴。在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财政、税务部门及时交流沟通,研究解决,做到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规范化。二是做好年审。县残联在协调财政、地税部门的同时,努力做好用人单位职工人数统计和在岗残疾职工人数的认定,下发就业年审通知单,为征收部门提供准确、详实的代收依据。三是强化宣传。通过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及保障金征收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取得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截至10月底,完成残保金征收225.3万元,占任务数的75.3%,其中财政代扣110.3万元,地税代征115万元。计划11月底全部完成299万元的残保金征缴任务。(李学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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