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前言
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及文书等内容。
二、审批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名称: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续展、增驾
编码:3708280102801
(二)实施机构。
金乡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三)审批对象。
公民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期满,需要换证、审验的机手。
(四)审批依据。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未满18周岁不得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年满70周岁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操作证件。
3、《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20条:农业机械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农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农业机械驾驶证,方可驾驶农业机械,并按国家规定定期接受检验。农业机械驾驶人员需驾驶准驾机型以外的农业机械的,应到农业机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增驾手续。
(五)审批条件。
1、经县区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身体合格;
2、拖拉机驾驶证到期的驾驶员;
3、本行政辖区内的拖拉机驾驶人员;
4、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年)违章记分不满12分的。
(六)审查材料。
申请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
4、彩色一寸免冠登记照片6张;
5、驾驶培训记录。
申请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续展,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
4、彩色一寸免冠登记照片4张;
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申请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驾,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彩色一寸免冠登记照片4张;
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6、驾驶培训记录。
(七)审批时限。
办理时限:驾驶证核发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驾驶证续展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增驾承诺时限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审批咨询。
金乡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机械管理局分中心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十)办事地址。
金乡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机械管理局分中心,地址:房屋征收办公室一楼西头,服务电话:8735305
三、审批流程
(一)审批流程
1、领取资料:申请人领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申请表》,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上所列各个项目;
2、提交资料:申请人提交《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彩色一寸免冠登记照片,申请续展、增驾的还应提交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3、核查: 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的完整申办材料后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申请人领取《业务受理凭证》。
4领证:驾驶证在考试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核发,申请人须凭《业务受理凭证》领取驾驶证。
表格下载:
农机局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
农机局拖拉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