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非园区(园区指:济宁市新材料产业园区、山东金乡经济开发区、济宁市食品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商贸物流园区)项目的以下相关工作:
1、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审查工作;
2、负责提出用地规划条件;
3、负责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报批工作;
4、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对各类建设工程提出建筑设计要求,对建筑的使用性质、体量、色彩和造型进行把关,进行建筑施工图规划审查;
5、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审核工作;
6、配合规划监察大队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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