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益范围。凡具有金乡县常住户口且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即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残疾人均可申请该项生活补贴。
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5元。
3、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批表》,并如实提供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等材料。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报镇街民政办审核,最终由县民政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县民政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负责对申请人材料的审核、调查和确认,在网站进行公示后,拨付残疾人个人邮政储蓄银行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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