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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总工会关于开展“蒜都工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总工会 字号:[ ]


金乡县总工会

关于开展“蒜都工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总工会,各园区工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工会:

  为发现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各行各业能工巧匠,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由“金乡制造”转变为“金乡创造”,更好地服务于“江北水乡”和“美丽富裕幸福金乡”建设,县总工会决定,今年五一前在全县范围内推荐评选10名“蒜都工匠”,开展广泛宣传并命名表彰。

  一、评选范围

  1、全县各类企业班组长、科室副职(含)以下的一线职工。

  2、全县各行各业中掌握独特生产加工技艺者(产品具备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得到职工群众公认,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

  2、职工技能在省、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县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有县级以上自主创新、发明创造成果或在解决关键技术难题、重大技术革新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提升产品质量、消除安全隐患、节能减排、保护资源环境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5、在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总结推广先进工艺和操作方法,建设技术攻关和创新团队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6、在国家和省、市、县重点项目研发或重点工程建设中做出特殊贡献的。

  7、掌握独特加工生产技术或传承独门绝技,产品具有一定市场和潜力,受到社会公认。

  三、选树程序

  采取逐级推荐申报,县总工会审核确定的办法进行。

  1、各镇街总工会,各园区工会,有关部门、单位工会按照选树条件,分别确定1名人选,务于4月10日前向县总工会推荐申报。

  2、县总工会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在金乡工会网等有关媒体上进行投票,结合投票情况,由县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的有关专家评审产生“蒜都工匠”人选。经县总工会研究审定后,进行社会公示,五一前命名表彰。

  四、表彰

  1、县总工会下发命名通报,颁发证书,没有获得过金乡县“五一”劳动奖章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授予金乡县“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2、在同等条件下,作为更高层次的先模人物候选人优先推荐。

  3、优先参加技术培训、技术交流考察和疗修养等活动。

  五、有关事项

  1、县总工会与金乡电视台等县级主流媒体和有关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蒜都工匠”广泛宣传,倡导“咱们工人有力量”、“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人才观念,扩大社会影响。

  2、全县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对“蒜都工匠”的培养、宣传、教育和管理,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和技术素质,落实相关待遇,积极为“蒜都工匠”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蒜都工匠”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奖章。

  (1)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者;

  (2)主要事迹失实,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技术成果者。

  联系人:孙刚      联系电话:8721692

  邮箱:jxgh8721692@163.com

  附件:1、金乡县“蒜都工匠”申报材料

  2、金乡县“蒜都工匠”申报表

   

  金乡县总工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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