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部门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卫生是健康的保障,文明是进步的标志。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创造整洁、卫生的生存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是每位群众的共同心愿和精神追求。为积极响应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的号召,辖区各部门单位及广大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加入到“双城同创”行动中来,为此我们倡议:
一、积极行动,做和谐城镇的主人翁。文明无处不在,点滴体现素养,一个温馨的微笑、一句热情的问候、一个友善的举动;看到垃圾时的一次弯腰、遇到红灯时的一次等候、面对困难时的一次援手、给老弱病残孕者的一次让座、给外来人员的一次热心的指引、对陌生路人的一次耐心解答,对不文明行为的一次真诚的劝止等等,必将汇聚成一道最美风景。建设美好家园,不仅是全镇机关干部的责任,更需要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支持和参与。广大群众要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学习,做文明有礼卜集人。
二、革除陋习,做倡导文明新风的先行者。文明城市要有文明新风做支撑。我们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恪守村规民约,不私搭乱建、不乱停乱放、不乱摆乱卖、不乱涂乱画、不乱丢乱抛、不乱串乱行、不乱拉乱挂、不乱放鞭炮、彻底摒弃各种陈规陋习,自觉维护大街小巷、公共场所、村居道路的整洁卫生,崇尚文明新风,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践行者,用我们的“微”行动,带动社会的“大”进步。
三、主动参与,做公共卫生与秩序的维护人。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人人有责。商户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到沿街墙面干净、美观,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挂;不占道经营和堆放杂物;及时清理门前垃圾,打扫门前卫生,不乱倒污水、乱扔垃圾,维护公共设施;从事休闲娱乐、生产经营、建筑作业等活动,要自觉控制声响,不产生噪音污染;按划定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车辆,不占道乱停乱放;各经营业主不在街上流动经营;在公共场所不喧哗打闹、不吸烟、不吐痰、排队购物、有序乘车,请大家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城市氛围。
四、弘扬正气,做积极参与文明创建的监督员。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是群众性创建活动,需要广大群众的全力支持,共同参与。大家要树立人人都是志愿者、个个都是监督员的主观意识,不做旁观者,勇做参与者,积极反映群众的呼声、传递百姓的愿望、监督政府的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创建美丽、富裕、幸福卜集添一份力量。
“双城同创”,共建美好家园,我们义不容辞!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心,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县城努力吧!创城,有我们!
卜集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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