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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 共建美好家园——致全县政协委员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7-05-24访问次数: 字号:[ ]



各位政协委员: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为建设“美丽金乡”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和创造者,更是城市文明的享有者和受益者。我们的肩上,应比其他市民朋友更多一份责任和担当。

为此,我们谨向全县广大政协委员发出倡议,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为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一、做文明宣传模范。带头宣传文明城市 “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创建理念,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和要求,努力把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和健康环保知识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积极传播文化文明,坚持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局面。

二、做文明道德模范。 每位委员要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环保习惯、文明习惯,不说脏话、粗话,举止优雅,宽容和善,主动使用文明用语及规范的礼仪、礼节;发挥自身特长,踊跃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和公益活动,为建设“美丽金乡”、实现“四个争当”、争做“鲁西县域科学发创新发展排头兵”献计献策。

三、做文明自律模范。自觉并带头维护良好的文明秩序和整洁的城市环境,带头遵守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不赌博、不搞迷信、不信邪教,主动履行各项义务,自觉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活秩序、建设秩序、管理秩序、社会秩序,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做文明餐桌模范。外出用餐使用公筷公勺,少用一次性餐具;不浪费,心存悯农之心,节约资源,爱惜粮食;在餐厅不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把反对铺张浪费、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文明用餐的理念变成广大政协委员的自觉行动。

五、做文明交通模范。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城市文明的标志。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牢记在心,做遵章守法的市民,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等文明交通行为;做文明驾驶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和超载等危险行为。

六、做文明吸烟模范。每一位政协委员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在有禁止吸烟标志的场所不吸烟;在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办公室、会议室、候车室等见不到蓝天的场所不吸烟;在规定可吸烟区内吸烟时要避开非吸烟者,避免他人被动吸二手烟,同时,不乱扔烟头;如发现禁止吸烟的场所内有吸烟者,应及时主动劝阻。

七、做文明监督模范。主动纠正和制止各种不文明现象,对污染环境、乱贴乱画、肆意穿行、私搭乱建等违反市容市貌管理规定和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弘扬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

八、做文明互助模范。关爱老人、妇女和儿童,扶困济弱助学,在精准扶贫中发挥积极作用。以身作则,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工作中树立大局意识、规则意识、纪律意识、协作意识、民主意识、推动意识。

广大政协委员们,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前景美好,意义重大,让我们携起手来,立即行动,不仅自己率先垂范,更要引导家人和身边的朋友,在这项活动中做出积极贡献。

 

                                       

政协金乡县委员会

2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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