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起县、镇街、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其中,4月底前,出台全县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全县各级河长组织体系;8月底前,负责牵头的县有关部门就牵头事项提出专项实施方案;9月底前,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完善工作机制。
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5%;规划实施的所有河流水质标准长年保持Ⅳ类比例达到90%以上;县城、镇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高于98%;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80%;骨干河道、重要湖泊、重点水库的生态水量基本得到维持;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到203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8%;规划实施的所有河流水质标准长年保持Ⅳ类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优于III类;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90%以上;城乡重要河道基本保有生态基流;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湖水事秩序良好;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
通过持续不断地努力,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县河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欢鱼跃,最终实现建设“秀美河湖、江北水乡”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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