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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集镇金典寺被列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发布日期:2017-06-10访问次数: 字号:[ ]



近日,卜集镇金典寺被济宁市政府列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又为卜集镇乡村旅游发展增添一张靓丽名片。

金典寺位于卜集镇驻地东约2公里,座落于夏庄村境内的缗城崮堆遗址上。据悉,明代天启年间(公元1621年)修建名为金典寺,有近400年的历史,因传金乡县典籍多存于此,故得名。清朝中期最为繁华,僧侣众多,烧香拜佛者络绎不绝。现仅存大殿三间,内塑释迦牟尼佛像一尊,两侧为十八罗汉,19926月该遗址被列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拨款进行重修,该遗址对研究汉代文化有较大的科学价值。目前正在进行遗址现状的材料整理,设计规划保护方案,下步将进行遗址保护性建设。

近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文化旅游产业,依托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加快实施特色文化产业品牌战略,进一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积极打造缗城堌堆遗址、檀道济故里、白衣寺等众多文化旅游项目,形成了品牌集聚效应,真正起到了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带动当地农民致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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