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专栏 > 全国文明城市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金乡县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1访问次数: 字号:[ ]



金文明委〔20172

各镇街,各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金乡县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乡县建设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53

 

 

 

 

金乡县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改善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按照市文明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文明委〔20172号)有关精神,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强化公民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公德意识为重点,以规范文明出行为切入点,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城乡一体化推进,重点整治社会普遍存在、严重影响环境秩序的公民出行不文明行为,促进文明金乡建设,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重点任务

一是以治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道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和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乱穿道路为重点,维护公共交通。

二是以治理公共场所不自觉排队、大声喧哗、吸烟为重点,维护公共秩序。

三是以治理道路、景区、公园、广场、车站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为重点,维护公共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县电台、电视台、金乡新闻报要开设“文明出行”专题、专栏或综合运用精神文明建设专栏,大力宣传公民文明出行规范,积极倡导规则意识、公德意识,报道我县开展文明出行活动的成功经验,展示文明出行“最美瞬间”,监督、曝光和抨击不文明行为,每类媒体每周不少于2期,并在其新闻网站、官方微信同步刊登,宣传文明网、文明金乡微信公众号和各级文明单位微信公众号同步转载。深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电台、电视台、金乡新闻报要大力刊播文明出行公益广告,县交警大队、县行政执法局、县交运局、县环卫局、县住建局、羊山景区管委会、县园林局、县九湖五河管理局等部门要分别在城区主次干道路口交通护栏、路名牌、建筑围挡、出租车、公交车、公交候车亭、景区、公园、广场设置文明出行公益广告。

二是开展“七进”活动。通过组织宣讲、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工地、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县旅游局要组织精干警力、城管执法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和社会志愿者成立宣讲团,会同机关工委、工会、教育、卫生计生、住建、民政部门分别到机关、企业、学校、医院、工地、社区开展宣讲。县教体局要在全县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文明出行教育活动,将文明出行作为中小学生德育课程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体系。各镇街要组织各村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道德评议会或道德讲堂,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和《山东省文明旅游动漫宣传片》,宣传文明出行要求,鞭挞不文明行为。

三是注重示范带动。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要将文明出行作为文明创建工作重点,通过道德讲堂、签名承诺、座谈讨论等形式,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将文明出行作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考核的重要指标。县文明办、县妇联要发挥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的示范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公众人物学习道德规范和承诺践诺活动。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文明行车专题培训。县文物旅游局要在全县涉旅单位组织开展“文明旅游文明待客”主题活动,大力推行《文明旅游100条》《文明待客100条》行为规范,持续选树一批文明使者、美德游客、最美领队(导游)、文明旅游先进单位等先进典型。

四是发动群众参与。县电台、电视台、金乡新闻报要组织开展文明出行“金点子”征集活动,征集有效解决不文明行为的办法,并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教育活动。县文明办、县交警大队、县行政执法局、县交运局、县文物旅游局要面向社会各界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分别组织市民巡访团、文明交通、城市管理、文明驾驶和文明旅游五支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活动,让群众成为文明监督员、宣传员。市民巡访团要随时记录、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向责任部门和新闻媒体提供线索,并对各责任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其他四支志愿者队伍要经常开展文明引导劝导、宣传咨询、卫生清理、特殊群体帮扶、协助管理等服务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充分发挥县群众监督评议团作用,不定期组织群众代表到社区、街道等对市民文明出行情况开展专项巡查,提出意见建议。

五是坚持依法治理。明确文明出行的要求,引导群众强化规则意识、自律意识。突出法规的强制性,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县文物旅游局等部门要采取各种监管手段,严格查处不文明行为,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提高不文明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要进一步探索建立诚信“红黑榜”制度,将不文明行为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诚信“红黑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是突出重点问题。在围绕重点任务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市民反映特别强烈、社会关注特别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和依法治理手段切实加以解决。县交警大队、县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对自行车、电动车、农用车辆等重点对象和商场、医院、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引导,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县邮政局要加强对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和刚性约束,进一步增强文明出行意识。

四、实施步骤

1、部署启动阶段(20175月上旬):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各责任单位细化活动内容,制定具体方案,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175月中旬—11月):各责任单位、各镇街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掀起活动高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效果。

3、持续深化阶段(201712月—2019年底):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社会全体成员在持续不断的行为矫正中固化言行举止,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文明出行成为行为习惯和文化自觉。

五、组织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做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制定本镇街、本部门单位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责任分工、阶段性计划、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把活动的目标任务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项目。

二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成立由县文明办等17个部门组成的金乡县市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强化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县公安局、县交运局要做好牵头作用,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要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县交运局要认真监管客运行业驾乘人员的职业行为;县住建局要做好进城从事建筑行业的务工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县卫计局要抓好公共卫生常识的宣传教育;县文物旅游局要按照文明旅游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相关工作。县文明办要做好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推动文明委成员单位把工作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

三要强化考评,务求实效。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突出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作为实地督导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通过市民巡访团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结合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各项任务的落实。县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镇街、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进行考核,并召开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实施方案于512日前报县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金乡县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周树盘  县文明办主任

邱敬华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李广民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县妇联副主席

周红波  县文明办副主任

王丽娟  县政府正科级督学

王连珠  县文物旅游局副局长

周英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树栋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红梅  县卫计局党委委员、爱卫办主任

吕玉华  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建管局局长

任维超  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金雷  县园林局副局长

刘运恒  县九湖五河管理局副局长

    县邮政局副局长

寻立波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张清华  县新闻中心副主任

周建军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按照省、市、县文明委要求,定期研究文明出行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办法;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各单位配合协作,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由成员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文。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浏览量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  浏览器IE6以上版本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