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明委〔2017〕2号
各镇街,各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金乡县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乡县建设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金乡县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改善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按照市文明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文明委〔2017〕2号)有关精神,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强化公民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公德意识为重点,以规范文明出行为切入点,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城乡一体化推进,重点整治社会普遍存在、严重影响环境秩序的公民出行不文明行为,促进文明金乡建设,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重点任务
一是以治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道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和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乱穿道路为重点,维护公共交通。
二是以治理公共场所不自觉排队、大声喧哗、吸烟为重点,维护公共秩序。
三是以治理道路、景区、公园、广场、车站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为重点,维护公共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县电台、电视台、金乡新闻报要开设“文明出行”专题、专栏或综合运用精神文明建设专栏,大力宣传公民文明出行规范,积极倡导规则意识、公德意识,报道我县开展文明出行活动的成功经验,展示文明出行“最美瞬间”,监督、曝光和抨击不文明行为,每类媒体每周不少于2期,并在其新闻网站、官方微信同步刊登,宣传文明网、文明金乡微信公众号和各级文明单位微信公众号同步转载。深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电台、电视台、金乡新闻报要大力刊播文明出行公益广告,县交警大队、县行政执法局、县交运局、县环卫局、县住建局、羊山景区管委会、县园林局、县九湖五河管理局等部门要分别在城区主次干道路口交通护栏、路名牌、建筑围挡、出租车、公交车、公交候车亭、景区、公园、广场设置文明出行公益广告。
二是开展“七进”活动。通过组织宣讲、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工地、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县旅游局要组织精干警力、城管执法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和社会志愿者成立宣讲团,会同机关工委、工会、教育、卫生计生、住建、民政部门分别到机关、企业、学校、医院、工地、社区开展宣讲。县教体局要在全县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文明出行教育活动,将文明出行作为中小学生德育课程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体系。各镇街要组织各村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道德评议会或道德讲堂,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和《山东省文明旅游动漫宣传片》,宣传文明出行要求,鞭挞不文明行为。
三是注重示范带动。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要将文明出行作为文明创建工作重点,通过道德讲堂、签名承诺、座谈讨论等形式,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将文明出行作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考核的重要指标。县文明办、县妇联要发挥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的示范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公众人物学习道德规范和承诺践诺活动。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文明行车专题培训。县文物旅游局要在全县涉旅单位组织开展“文明旅游文明待客”主题活动,大力推行《文明旅游100条》《文明待客100条》行为规范,持续选树一批文明使者、美德游客、最美领队(导游)、文明旅游先进单位等先进典型。
四是发动群众参与。县电台、电视台、金乡新闻报要组织开展文明出行“金点子”征集活动,征集有效解决不文明行为的办法,并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教育活动。县文明办、县交警大队、县行政执法局、县交运局、县文物旅游局要面向社会各界和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分别组织市民巡访团、文明交通、城市管理、文明驾驶和文明旅游五支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活动,让群众成为文明监督员、宣传员。市民巡访团要随时记录、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向责任部门和新闻媒体提供线索,并对各责任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其他四支志愿者队伍要经常开展文明引导劝导、宣传咨询、卫生清理、特殊群体帮扶、协助管理等服务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充分发挥县群众监督评议团作用,不定期组织群众代表到社区、街道等对市民文明出行情况开展专项巡查,提出意见建议。
五是坚持依法治理。明确文明出行的要求,引导群众强化规则意识、自律意识。突出法规的强制性,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县文物旅游局等部门要采取各种监管手段,严格查处不文明行为,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提高不文明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要进一步探索建立诚信“红黑榜”制度,将不文明行为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诚信“红黑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是突出重点问题。在围绕重点任务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市民反映特别强烈、社会关注特别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和依法治理手段切实加以解决。县交警大队、县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对自行车、电动车、农用车辆等重点对象和商场、医院、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引导,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县邮政局要加强对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和刚性约束,进一步增强文明出行意识。
四、实施步骤
1、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5月上旬):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各责任单位细化活动内容,制定具体方案,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5月中旬—11月):各责任单位、各镇街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掀起活动高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效果。
3、持续深化阶段(2017年12月—2019年底):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社会全体成员在持续不断的行为矫正中固化言行举止,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文明出行成为行为习惯和文化自觉。
五、组织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做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制定本镇街、本部门单位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责任分工、阶段性计划、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把活动的目标任务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项目。
二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成立由县文明办等17个部门组成的金乡县市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强化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县公安局、县交运局要做好牵头作用,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要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县交运局要认真监管客运行业驾乘人员的职业行为;县住建局要做好进城从事建筑行业的务工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县卫计局要抓好公共卫生常识的宣传教育;县文物旅游局要按照文明旅游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相关工作。县文明办要做好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推动文明委成员单位把工作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
三要强化考评,务求实效。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突出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作为实地督导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通过市民巡访团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结合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各项任务的落实。县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镇街、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进行考核,并召开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实施方案于5月12日前报县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金乡县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周树盘 县文明办主任
邱敬华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李广民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孙 娟 县妇联副主席
周红波 县文明办副主任
王丽娟 县政府正科级督学
王连珠 县文物旅游局副局长
周英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树栋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红梅 县卫计局党委委员、爱卫办主任
吕玉华 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建管局局长
任维超 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金雷 县园林局副局长
刘运恒 县九湖五河管理局副局长
李 峰 县邮政局副局长
寻立波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张清华 县新闻中心副主任
周建军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按照省、市、县文明委要求,定期研究文明出行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办法;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各单位配合协作,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由成员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