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创发〔2017〕2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部分网格包保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职责
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