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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荆山

发布日期:2017-08-1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志办 字号:[ ]


耿荆山1907~2004)金乡县鸡黍镇耿楼村人,1933年5月毕业于国立北平大学(即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系。193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金乡县抗日义勇队创始人之一。1936年底,他受上级组织派遣,回到故乡筹建中共金乡县工作委员会,发起了由中国共产党党领导下的金乡县抗敌后援会,并担任秘书长。1938年5月,金乡县建立抗日游击队,后编为山东人民抗日义勇队第二总队第十三大队,耿荆山任大队长,后升任抗日游击队第二总队政治部主任兼党支部书记。

“湖西肃托”事件之后,耿荆山调至中共鲁西南地区行政公署任科员,不久又调任北海银行办事处主任,后任北海银行行长。1947年,任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兼济南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1949年,任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1950年春,调至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私营企业局工作,先后任调研处处长、产权处处长、公私合营处处长,并为该局党组成员。他参与制定了私营企业条例、公私合营企业产权处理规定及有关清产核资、定产定资、定股定息等政策性文件,被高层领导决策采纳后颁发实施。

1960年,耿荆山响应党中央支援边疆建设的号召,调任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后又兼任青海省物价委员会第一主任。1981年被批准离职休养,2004年逝世,享年9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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