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一):机构设置管理违纪问题典型案例-擅自更改机构名称
L市的服装业历史悠久,1995年该市就设立了L市服装博物馆,为市文化局正科级下属的事业单位,重点以展示中国服装服饰文化和历史为主题内容。近年来,在L市服装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周边地区的服装业也发展很快,对L市的服装业市场构成了一定的竞争。为了进一步提高L市服装业的知名度,市文化局局长W某与博物馆馆长C某商量,决定将“L市服装博物馆”更名为“中国服装博物馆”,以更好地展示悠久的服装文化。2009年3月,L市服装博物馆未经任何审批手续,对外正式悬挂了“中国服装博物馆”的标牌,刻制了公章。2009年5月,该博物馆又以“中国服装博物馆”名义向全国发函,公开征集中国服装服饰历史品件,以进一步丰富服装博物馆的馆藏。2009年12月,因该博物馆硬件设施不达标,一些征集来的珍贵服装文物损毁。
[处理意见]
1.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的规定,可给予W某、C某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L市服装博物馆未经任何审批手续,擅自更名为“中国服装博物馆”,应宣布其更名行为无效,恢复原名称和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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