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编办认真贯彻本届中央政府提出的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坚持严格控制、优化结构,高标准管理和盘活用好机构编制,在连续6年实现“零增长”的基础上,着力实现新一轮的“只减不增”和“零增长”目标。
一是严把机构总量关。整合精简政府工作部门,严格按规定限额设置行政机构,增加部门内部机构及领导职数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事业单位机构实行总量控制,确需设立的实行“撤一建一”。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和限额储备,采取整合资源、加挂牌子的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机构设置需求。
二是严把编制总量关。不在总量外审批增加编制,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按比例预留空编,为全市编制统筹调剂提供保障。不断加大编制盘活工作力度,按规定比例收回行政和事业空余编制作为本级机动编制统一管理使用,增加机动编制储备。着力优化编制结构,提高编制的使用效益。实行在编人员实时动态管理,进一步释放编制可利用空间。
三是严把调研审核关。在研究审核机构编制事项时,坚持“上级要求、本地情况、外地信息、发展趋势、相关规定”五位一体原则,严格把关,充分调研、反复论证、满足必需、挤掉水分,使提出的拟办意见科学合理,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四是严把日常管理关。切实加强领导干部职数管理,坚持严格领导干部职数审核,确保领导干部职数使用规范。建立完善领导职数信息库,不断加强市本级领导职数沿革台账、领导干部、中层干部的职务相关信息审查和数据入库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构建完善“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积极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有力推进了“阳光编制”建设。不断优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服务,确保100%服务评价满意率。
来源:吉林省长春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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