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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金乡县妇联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9-1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妇联 字号:[ ]


 

县妇联2016年决算

2016年金乡县妇联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6年收支决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6年收支决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6年收入决算表

  四、2016年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表

  十、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乡镇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工作,并给予业务指导;调查研究我县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提出建议;指导各乡镇妇联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各行业先进妇女,开展多层次的妇女培训和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向党委推荐优秀妇女干部,促进妇女参政议政;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负责机关和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金乡县妇女联合会。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表1.2016年收支决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表2.2016年收支决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表3.2016年收入决算表

表4.2016年支出决算表

表5.2016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表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7.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表8.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9.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表

表10.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为83.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0.01万元,上年结转13.6万元。比上年增加3.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16年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5.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01万元,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3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万元。比上年减少7.8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6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决算43.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 4.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通过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共3.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0.28 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26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县妇联2016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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