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金乡县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金乡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mdzw.com)和本机关政府网站( http://www.jxfgj.net/)上查阅,也可以到金乡县房产管理局(地址:金乡县奎星路北首东侧)领取。
一、政府信息的分类
本机关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金乡县房产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房产各项业务发展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具体有关信息可以在金乡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金乡县房产管理局网站查询。
二、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我局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包括索引号、主题分类、服务对象分类、信息顺序号、信息标题、发文时间、文件编号、摘要、关键字、信息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审核程序、发布单位、相关附件等十六项内容。
我局依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照我局所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可通过金乡县政府门户网站、金乡县房产管理局网站、报刊、电视等方式获得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以及书面申请等方式获得信息,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业务服务。
2.申请办理流程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齐。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延长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金乡县房产管理局办公室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在金乡县奎星路北首东侧金乡房产管理局南楼二楼北(邮编:272000),联系电话:0537—8723766;传真电话:0537—3389656;电子邮箱:8723766@163.com。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