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县工业经济提升年暨招商引资工作动员会精神,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7年招商引资任务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我镇招商引资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重点,突出大项目、税源性项目、高科技项目的招引。坚持招商引资“天字号”工程不动摇,全面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和成效,力争全镇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一)新上一个2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入驻三大园区。
(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收入完成13400万元,利税完成1800万元,利润1490万元
(三)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1亿元
(四)实际利用外资完成30万美元,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260万美元。
(五)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新上投资500以上服务业项目4个,新增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2个。
(六)国内招商到位资金完成1500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牢固树立“亲商、安商、富商”理念,进一步做好优化投资环境的软硬件建设。及时受理、处理投资者的求助和咨询,及时解决客商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健全招商引资队伍。一是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好中选优、精益求精的原则,选优配强专业招商队伍,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建立招商引资信息收集网络,建立以各村党支部书记、机关中层干部为骨干,镇村干部全员参与的信息员队伍,不断加大招商引资有效信息的收集量。
(三)提高招商引资实效。以招大引强为主攻方向,努力扩大招商成效。做到全员参与、主动出击,形成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的招商氛围,通过驻点招商、委托招商、节会招商、产业链招商等形式,着力引进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的税源性项目。
(四)强化专业招商培训。认真制定培训计划,细化培优补弱方案,实行专业招商人员培训制度化,通过一线招商精英“现身说法”和专业招商骨干专题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专业招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专业招商人员把握企业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配置方面一般规律的能力,提高招商洽谈的水平和成效。
(五)突出企业招商。成立兴隆镇招商引资企业家联盟协会。通过调查摸底,聘用企业负责人和在外能人为招商顾问,大力实施“委托招商”、“以企引企”战略。并利用传统产业优势,整合现有资源,充分调动我镇现有骨干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以存量招引增量,支持企业挂大联强,鼓励企业合资合作,组织企业走出去,把企业推向招商“第一线”。
(六)突出领导招商,充实驻点人员。结合我镇自身实际情况,设立驻外招商联系点,并做到人员、机构、保障三到位,确保2017年2月份正常运转。主要领导每月在外招商时间不少于5天,驻点招商人员在外时间不少于20天。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专门机构。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设立招商引资专栏,对外宣传我镇招商引资的战略举措、优惠政策和投资环境。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要全程跟踪,对招商引资重要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例要深入报道,对肆意破坏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要充分曝光,对欺商、排商等不良社会风气要加强舆论谴责,努力营造“人人争当发展环境,个个服务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考核奖惩
从现在起,将招商引资工作列为对各村、各部门、镇直相关部门的一项单独考核内容,并建立奖惩结合、以奖为主的工作激励机制。镇考核办、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多线考核、以效论绩”的原则,及时分解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出台配套考核及奖励办法。考核要立足全面,坚持以效率评判作风、以服务衡量能力、以实绩决定得失。对招商引资有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及有关工作人员,不仅物质上要重奖,而且要提高政治待遇,予以提拔重用。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考核办、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向镇党委提出处理建议,根据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调整工作岗位。
附件:1.2017年兴隆镇镇街招商引资任务分配
2.兴隆镇2017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附件1
兴隆镇2017年招商引资任务分配
1、镇党政主要领导,完成落地三大工业园区2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
2、其他“两委”成员要完成落地5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
3、各单位、镇直部门负责人要完成落地2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提供有价值的招商信息并得到落地实施也算完成任务)
4、其他人员及村干部,每季度必须收集提供1条有价值的招商引资信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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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兴隆镇2017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范围
镇科级以上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机关干部及村干部。
二、考核指标和计分方法
(一)计分方法
实行百分考核,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目标的得100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超过任务数按比例加分。村考核结果以村干部工作目标考核为依据。
(二)加分项
⑴农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万元的,每超10万元加1分。
⑵工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万元的,每超100万元加2分。
⑶服务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万元的,每超10万元加1分。
四、考核方式及程序
1.日常考核。镇招商办对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实行“周调度、月核查、季通报”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每周调度项目进度,每月现场核查到位资金,每季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各村、单位及责任人所引进项目实行首谈登记制,工商注册后向镇招商办书面申报,被引进企业加盖公章,不得重复申报,为及时申报的项目年底不予认定。
2.年终考核。由镇绩考核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村、各部门招商引资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五、考核结果运用及表彰奖励
(一)结果运用
各镇科级以上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机关干部及村干部招商引资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考核和年终奖励相挂钩。
(二)表彰奖励
1.奖项设立。
根据对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的成绩,设立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和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
2.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
对完成落地三大工业园区2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任务的,根据综合考核得分,分设一二三等奖,镇党委、政府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称号。
4.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
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个人,授予“招商引资先进个人”称号。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