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指导管理基层法律工作;
三、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
四、协调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12348”法律服务工作;
七、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许鑫鑫(所长)
联系方式:15376579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