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工商局提醒您:只要同时具备先交纳费用或购买会员资格,然后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级关系,并以下线的数量或下线的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就涉嫌传销!参与和组织传销均属违法行为!
结合当前网络传销的新变种、新特点、新情况,重点提醒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警惕以下六种传销新形态:
1、假借“招商加盟”“网络营销”“多层分销”等名义,以所谓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代理为诱饵,鼓吹高额佣金、收益回报,利用微信、微商平台发展下线人员,以人头数量计算报酬的传销骗局。
2、以“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免费购物”“购物报销”为噱头,采取拉人头方式骗取会员加入,实际是用后续加入人员的缴费来维系返利的传销骗局。
3、打着“慈善互助”“爱心慈善事业”“股权投资”“消费养老”的幌子,开设专门的网站平台,许诺高额回报,引诱群众拉人加入的传销活动。
4、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边旅游边赚钱”旗号,以赚取佣金、旅行积分和免除月费为诱饵,鼓动参与者发展下线的传销活动。
5、借助“XX币”“XX理财”等虚构道具,鼓吹数倍于本金的高额收益,设置推荐奖、碰对奖等奖金制度,引诱投资者发展他人加入的传销骗局。
6、打着“国家扶持”“政府背景”的名头,鼓吹“资本运作”“1040工程”“投资开发”“连锁销售”等噱头,以参观、考察、观光、投资为幌子,诱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的“拉人头”式传销。
打击传销举报电话:110 8716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