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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推行“四化”工作法 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发布日期:2018-01-0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机构编制网 字号:[ ]


为主动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持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县编办按照“模块化”“清单化”“标准化”“公开化”的总体思路,探索实行机构编制“四化”工作法,在提高工作质量、推进重点任务、提升工作效能和增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统筹全局工作“模块化”。按照省、市编办总体部署,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县编办将年度工作划分为“机构编制日常业务、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四大模块。每个模块的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定期沟通交流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协调高效地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推进重点工作“清单化”。系统梳理“四大模块”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排出工作配档表,明确牵头领导、承办科室和岗位、完成标准、时间节点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同时印发“工作日志”,要求各科室、各岗位人员详细记录每天工作情况、任务进度、存在问题等。通过定期检查、公布工作日志,在单位上下营造出人心思进、人心思干的良好氛围。

三是开展业务流程“标准化”。牢固树立“严格管理”的意识,把日常业务工作的侧重点放在强化机构编制“总闸口”作用上。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修订完善机构设置申请、出入编流程、事业单位监管和实名制业务办理等多项业务规程,切实明确办理条件、程序、时限和监督方式等,扎实推进科室业务标准化,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四是实行信息数据“公开化”。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利用县机构编制网、县政府网等载体,及时公开并定期更新维护“四张清单”、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事业单位登记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实现长期、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阶段性、动态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祛除机构编制工作“神秘面纱”,着力打造阳光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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