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入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我国财政支农事业现状如何,财政投入如何更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就相关问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财税专家。
财政投入持续增加
“近几年,我国在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方面投入持续增加,支持农业生产,推动农村道路、学校、医院、乡村产业等不断完善和发展,取得较大成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朝才告诉记者。
例如,财政部2017年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份扩大到23个,并安排50亿元资金支持试点。试点村尤其是“薄弱村”“空壳村”的村集体收入明显增加,农村产业发展方式逐步转变。
在农机购置补贴上,2017年,中央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6亿元, 扶持159万农户购置机具187万台(套),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促进了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的提升。
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方面,2017年,中央财政投入185.7亿元,结合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新任务,着重加强规范引导,健全奖补机制,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
中央始终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同时,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部门分散,缺乏相关政策的退出机制,造成一些临时措施常态化、短期措施长期化。
“财政投入存在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的问题,一些地方资金投入存在‘撒胡椒面’的问题。”王朝才说,应该优化支农投入供给结构,实现集中投入和统筹使用,积极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增加地方自主统筹空间,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近年来,针对涉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多个层级、多个平台、多种模式的整合试点。2017年12月底,国务院发布《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纲领性文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是《意见》提出的一项重点任务。《意见》明确,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责任,不断提高项目决策的自主性和灵活度。
“解决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将乡村建设的事权责任真正下放到县里面,增加地方自主统筹空间。因为县一级的领导干部最清楚当地的情况,应由他们来制定具体规划、完成建设任务。相关部门和上级政府给予资金支持和绩效考核。”王朝才表示。
在涉农资金整合、下放审批权限上,各地争相探索,加速突破。比如,河南在38个国家级贫困县和15个省定贫困县同步开展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将33类89项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同步纳入整合范围,实行清单化管理。2017年,河南53个贫困县整合相关涉农资金243.4亿元,较上年增加117.37亿元,增长93.1%。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近年来,财政部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贴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帮助农村地区引入新技术、新业态,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
财政部近日发布消息称,已牵头筹建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农垦基金计划规模500亿元左右,首期规模1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20亿元,其他社会资本80亿元。2017年12月下旬,财政部已拨付中央财政出资20亿元,其他出资人正在陆续注资。农垦产业发展基金的设立是创新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的一个典型。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农垦基金运行的监督指导,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垦区企业,整合垦区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推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质量兴农、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充分发挥农垦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骨干作用。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切实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财政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等,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据悉,2016年到2017年,财政部会同农业部、银监会大力推进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成立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推动各地完成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组建。
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已组建省级农担公司,并以办事处、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市县分支机构189个。各省农担公司共计实现在保余额263.5亿元,在保项目个数39001个,平均每个担保项目金额67.56万元,主要担保对象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此外,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全国大多数省份已开始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解决“三农”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近半数贫困县利用PPP模式开展扶贫脱贫项目,利用市场力量开展长效扶贫脱贫。2017年,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中农业领域项目68个,投资额627亿元。其中,山东(含青岛)、贵州、河南位列项目数前三;江苏、山东(含青岛)、河南位列投资额前三。
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打造中国版市政项目“收益债”,是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鼓励地方政府试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
当然,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当前的重要工作。为此,应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创新应该建立在更加系统科学的顶层设计基础之上。“我国农村地区地域辽阔、情况复杂,在顶层设计上尤需注意系统科学规划。”王朝才说。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董碧娟 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