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围绕省新旧动能转换会议精神,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加快农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加大对新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实施办法。运营县、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搭建“县镇村”三级产权交易服务体系,推进经营权流转,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集中连片、规模土地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探索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吸引更多资金流入农业、进入农村,激活土地资源活力。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把经营性资产量化到人,确权到户,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和收益权落实到位;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多种形式,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切实增强农民获得感。
加快推进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模式,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通过订单合同、合作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采取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共享收益,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王庆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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