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字〔2017〕125号
金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压缩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解决行政许可办理时间长、审批效率低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县发展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压缩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通知》(济政发〔2016〕53号)精神,参考市级标准,经研究,决定对县级现有253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目前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理时限合计为7162个工作日,压缩后的承诺时限合计为3006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压缩58%以上(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今后,县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原则上要参照这个比例进行压缩。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办理时限。超出承诺办理时限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金乡县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承诺办结时限表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
金乡县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承诺办结时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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