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访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1986年10月,由县委信访科和县政府信访科合并成立金乡县信访办公室,由县委、县政府共同领导,列政府序列。1995年8月更名为金乡县信访局,列县委序列,仍由县委、县政府共同领导。2007年7月,更名为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同时加挂中共金乡县委群众工作部牌子,列县委序列,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仍由县委、县政府共同领导。2009年10月,设立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一是金乡县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隶属县政府;二是金乡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隶属县委群众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