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县积极开展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活动。根据《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测评办法》,经省市县档案行政部门组织测评,金乡县人民法院、金乡县公安局缗城派出所、金乡县公安局鱼山派出所被评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金乡县公安局司马派出所、肖云派出所、兴隆派出所、马庙派出所被评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先进单位。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