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农药经营者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具备“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56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县农业局和济宁农校经协商,联合举办2018年度金乡县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培训班按照自愿参加、费用自理的原则,每期培训时间7天。全县400余名农药经营人员分批次参加培训学习。
培训班要求,广大农药经营人员要珍惜机会,自觉遵守培训班的纪律,认真学习专心听好专家教授讲课,要学以致用,积极践行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服务。培训结束后,举行统一考试,为考试合格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以此作为农药经营重要从业资格认证条件。(执法大队 王义溥 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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