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经金乡县检察院批准,王杰派出所将涉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曹某某( 菏泽市单县人)、步某某(邹城市太平镇人)、程某某( 邹城市平阳寺镇人)执行逮捕。
2018年4月12日凌晨,三人在金乡张庄社区盗窃大阳电动车一辆,价值三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