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县工商局院内来了一位特殊访客。马庙镇孟女士携带一面写有“执法楷模,维权先锋”的锦旗送到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的手中,对该局执法人员尽职尽责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表示感谢。
原来,孟女士的企业所生产的大蒜削胡机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销量也很好。这就吸引了一些不法商户仿冒其产品生产、销售,严重损害了孟女士的合法权益。孟女士在自行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无奈投诉到县工商局,执法人员通过对双方耐心细致的做工作,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为孟女士挽回经济损失一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