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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对山东泰诺液压设备有限公司20万台/年液压马达生产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1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环境保护局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泰诺液压设备有限公司20万台/年液压马达生产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山东泰诺液压设备有限公司20万台/年液压马达生产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710日至201871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8721791   8752305

电子信箱: jxhbjkfk@163.com

通讯地址:金乡县水务大厦1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20万台/年液压马达生产项目

金乡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金岭路以北、万福路以东

山东泰诺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金乡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金岭路以北、万福路以东。项目5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目噪声主要来自车床、铣床、刨床、磨床、钻床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在车间及厂房内并充分利用房间墙壁遮蔽效应、对高噪声设备建设单独隔音间,采用隔音材料、隔音门窗;加大基础减振、设置减震沟、隔声、消声,建设绿化带、挡墙。经现场监测,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2. 项目清理铸件毛坯件产生的废渣、车铣刨磨等机械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碎屑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定点放置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统一清运。机加工产生的金属切削液、液压油桶(含残液压油)属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经密闭收集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储存间。固废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标准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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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7-872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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