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6月22日,县经信局组织县发改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开展了违规化工企业的专项整治会议,要求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36家化工企业重新进行了排查核实,“一企一策”制定分类整改方案。上述五家部门要根据职能核实企业现状,对达到销号标准的违规化工企业,严格按照《鲁环督改办[2018]4号》规定的整改销号流程,及时建立台账、验收认可、媒体公示、销号报备、检查检验、汇总通报等。对于手续不齐全企业,该规范的进行规范,依法进行整治,对于不具备完善手续条件的化工企业,予以关闭取缔,依法拆除相关化学设施装备,变更或注销工商登记。 |